《上海证券报》: 作为资本市场的“新生儿”,科创板自正式开市以来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热度。同时,引发关注的还有科创板企业开始引入保险机制转移风险。记者从保险业了解到,科创板首批28家企业中已有13家企业购买了董监高责任险。其中,有3家科创板企业在外资保险公司安达保险投保了董监高责任险。
董监高责任险,全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赔偿责任保险,是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在行使其职责时所产生的错误或疏忽的不当行为进行赔偿的保险合同。
董监高责任险的赔偿责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及公司为个人责任进行的补偿,另一部分是公司自身的责任。承保范围包括庭外和解、判决或和解损失、律师费以及对于公司事务正式调查的抗辩费用。此保险不承保依法不允许承保的事项,如由于犯罪行为导致的罚款或处罚。
这一险种的核心其实是对公司的证券赔偿责任的保障。并且,董监高责任险“专款专用”,即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无力偿付的情况,董监高责任险保单可以作为可执行资产,用于赔偿利益受损的股民,有利于保护股东利益。
据了解,目前,A股市场上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司主要是以下几类:一是A股和H股两地上市公司;二是公司治理较好的大型国企及金融机构;三是有独董推动的公司;四是聘用了有海外背景高管的,或者有股东是外资背景,或有跨国业务的公司;五是科创板公司。
在介绍“为何科创板公司更应投保这一险种”时,周一芳表示,那是因为,与沪市主板不同,科创板企业普遍具有技术新、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和市场可比公司较少等特征。同时,科创板的退市制度更为严格。、
另外,周一芳补充道:“在信息披露方面,科创板制度允许上市公司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使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这就要求投资者需及时关注上市公司相关公告,以了解特别表决权股份变动事宜。如果在这些方面有理解误差,很容易导致利益双方在信息公开方面的误解,从而触发相互之间的矛盾。”
对于已经购买了董监高责任险的科创板企业而言,可以使董事高管具有足够的抗辩能力,消除董事高管的后顾之忧,有助于充分发挥董事高管的经营潜能。另外,也可避免公司因承担高昂的赔偿责任及法律费用而导致股东(股民)利益受损。股民也可根据公司公开信息,判断上市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的能力等。
其实,董监高责任险并不是一个新险种。近年来,随着美国、欧洲及亚洲一些知名企业的财务丑闻接连爆发,全球司法在公司管治上把更多关注点聚焦在了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提出更严格、更广泛的管理标准上,将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责任提升到空前高度。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通过投保董监高责任险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虽然是舶来品,但这一险种引入中国市场已有二十多年。相比境外上市公司的投保率,A股上市企业的投保率仍然较低。不过,随着国内相关立法及监管的加强、市场调查处罚案例增多、索赔金额增大,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逐渐意识到董监高责任险的作用,投保积极性逐渐增加,这将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降低市场主体责任风险,推动资本市场正常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