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繫社區 安達人壽香港公佈首批品牌大使
香港,2023年10月12日 – 安達人壽保險香港公司(簡稱「安達人壽香港」),今日宣佈推出新產品「星鑽」儲蓄壽險計劃II,安達人壽香港其中一項標誌性產品——「星鑽」儲蓄壽險計劃的第二代。同時,公司亦在啟動禮中宣佈任命四位頂尖運動員為品牌大使。
「星鑽」儲蓄壽險計劃II(「此計劃」)為全新長期儲蓄產品,透過派發保證可支取現金,保單持有人可坐享穩定回報,並可能透過非保證週年紅利1及非保證終期紅利2獲享潛在回報。此計劃更會在保單持有人在慶祝人生里程時刻時,即在受保人經歷指定之人生重大事件,即獲大學錄取、結婚、生子、置業或年滿65歲,向保單持有人提供一次性獎金——「達成夢賞」3,為人生里程錦上添花。
此計劃同時給予靈活安排,以便保單持有人將累積的財富傳承給下一代,在更改受保人4後,保單價值保持不變。同時,保單持有人可以透過行使現金提取5和保費假期6選項,以滿足保單持有人可能面對的不同需要及助其度過意料之外的狀況。
安達人壽香港總裁區張明儀女士表示:「安達人壽香港致力成為客戶人生旅程的領航員,在任何情況下均為客戶提供支援,協助他們成就不同角色,「星鑽」儲蓄壽險計劃II是我們以客為先(customer centricity),提供滿足及適合不同客戶產品的成果。我們希望可以陪伴客戶經歷人生重要時刻,引領他們達至財務穩健,繼而實踐其夢想人生。」
在啟動禮上,安達人壽香港還公佈有史以來首批品牌大使。這四位頂尖運動員大使包括高爾夫運動員陳芷澄、劍擊運動員蔡俊彥、香港體操運動員吳翹充和網球運動員黃澤林。安達人壽香港全力支持香港運動員在國際體育賽事中不斷取得出色表現,為港增光。
運動員為追逐自己夢想所付出的紀律、決心及訂立明確目標的能力而受到敬佩,而在財務規劃及保障未來方面亦應採取相同的心態。「星鑽」儲蓄壽險計劃II讓客戶為客戶制定長期財務目標,並為不確定的未來做好規劃。
區張明儀指出:「本港運動健兒在大型運動會上的卓越成績展現他們的努力和付出。安達人壽香港很榮幸能全力支持他們,並在他們追求成功及實踐人生目標的旅程中作最強後盾。」
有關「星鑽」儲蓄壽險計劃II詳情,請瀏覽:https://bitly.ws/WCHX
安達人壽一眾管理層與品牌大使在任命儀式上合影 |
安達人壽首次正式委任四位頂尖運動員為公司品牌大使 |
男子花劍運動員蔡俊彥(左一);高爾夫球運動員陳芷澄(左二); |
安達人壽香港總裁區張明儀女士與四位品牌大使合影 |
安達人壽香港總裁區張明儀女士 |
安達人壽產品策劃及方案副總裁吉文瑜先生 |
安達人壽香港總裁區張明儀女士於啟動禮上致歡迎辭 |
安達人壽產品策劃及方案副總裁吉文瑜先生 |
安達品牌大使之一、男子花劍運動員蔡俊彥 |
安達品牌大使之一、網球運動員黃澤林 |
安達品牌大使之一、高爾夫球運動員陳芷澄 |
安達品牌大使之一、體操運動員吳翹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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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達人壽香港
安達人壽是安達集團旗下負責環球人壽保險業務的分部。安達人壽自1976年踏足香港。為滿足廣泛客戶的財務保障及財富管理需求,安達人壽香港(安達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透過保險代理團隊及保險經紀提供一系列的人壽、儲蓄、意外和醫療保險方案。公司致力於每個業務範疇追求卓越,因而在市場推廣、產品研發及企業社會責任方面獲得多個獎項。其他資訊請參閱:https://www.chubb.com/hk-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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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達
安達是全球最大的上市財產及責任保險公司,業務遍及54個國家及地區,為不同行業的客戶提供商業及個人財產和責任保險、個人意外及醫療輔助保險、再保險及人壽保險等。作為一間承保公司,我們以專業見解及嚴格的準則去評估、承擔及管理風險。我們盡心服務,並合理及迅速地支付理賠。公司的優越之處在於其多元化的產品及服務範圍、廣大的分銷能力、超卓的財務實力、卓越的核保能力、出眾的理賠專業知識及營運業務遍佈全球各地。總公司安達有限公司於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紐約證券交易所:CB),為標準普爾500指數的成份公司。安達於蘇黎世、紐約、倫敦及全球各大城市均設有行政辦公室,全球僱員人數約 40,000 名。其他資訊請參閱:https://www.chubb.com/us-en/
傳媒查詢
Paradigm Consulting 滙壹顧問
黃行宜
chubb@paradigmconsulting.com.hk
備註:
1當保單仍然生效及就基本計劃到期繳付之保費已全數繳付後,公司將會由第13個保單週年日起,每年向保單派發週年紅利,派發的金額由公司按單獨酌情權釐定。
2 保單由保單日期起計生效滿10 年後,將有權獲得終期紅利。終期紅利的金額將由公司根據名義金額釐定。終期紅利會於支付身故賠償、部份退保價值、退保價值或期滿價值時派發。當保單部份退保後,終期紅利(如有)將會相應地被調整。
3如以下任何一個事件發生在第8 個保單週年日或以後,可申領達成夢賞相等於最近期名義金額之5%,但達成夢賞於保單下只會支付一次:
(i) 受保人已於本地或海外頒授學位機構成功報讀及登記學士或以上之學位課程;
(ii) 受保人結婚而該婚姻獲法律認可;
(iii) 受保人購買住宅物業而受保人是該物業的唯一擁有人;
(iv) 受保人成為獲法律認可的父母;或
(v) 受保人於達65 歲或以上。
4在第10 個保單週年日或以後而當保單仍然生效時,保單持有人可在以下所有條件都符合的情況下更改受保人。
(i) 準新受保人(「新受保人」)及保單之承讓人(如有)必須書面同意更改受保人;
(ii) 受保人及新受保人必須於申請期間仍然在生;
(iii) 於公司收到保單持有人的申請時,
a. 新受保人必須符合「星鑽」儲蓄壽險計劃II 當時適用的受保人年齡要求;
b. 新受保人已達到之年齡不得比受保人已達到之年齡高出10 歲;
c. 若新受保人已達到之年齡比受保人已達到之年齡高,新受保人已達到之年齡必須為60 歲或以下;
d. 新受保人必須符合公司不時決定當時適用的核保規定;
(iv) 保單持有人必須按公司的要求提供公司所滿意的關於新受保人的可保證明;
(v) 保單持有人對新受保人有足夠的可保利益;及
(vi) 符合任何由公司按單獨酌情權不時釐定當時適用的其他規則。
保單持有人可以更改受保人一次,新受保人可受保至年齡達到100歲或從保單開立時起計第100個保單週年日(以較先者為準)為止。
5只要保單仍然生效,保單持有人可向公司申請從累積可支取現金、累積週年紅利、達成夢賞及其累積利息(如有)中提取現金。
6只要保單的保費繳付年期為5 年、8 年或 12 年,保單持有人可由第 1 個保單週年日後申請最多兩個保單年度的保費假期。保費假期將在公司批核後的下一個保單週年日開始。
保費假期並不是保費豁免,保費到期日將順延至保費假期完結之後。「星鑽」儲蓄壽險計劃II 的保證現金價值於保費假期期間維持不變,保費假期後之「星鑽」儲蓄壽險計劃II 的保證現金價值會顯示於公司發出之附加批註上新的保證價值表內。於保費假期期間,保證可支取現金及週年紅利將不會派發。派發年期將相應地順延。於保費假期期間,保單將繼續按終期紅利的形式分享公司的可分紅盈餘,惟該紅利的金額將相等於保費假期開始時之保單週年日之終期紅利的價值,該價值為非保證及由公司不時單獨酌情決定。公司將於保費假期開始之保單週年日或之前通知保單持有人終期紅利的價值。除非另外說明,否則期滿日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