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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颱風影響航班滯留海外 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旅程更改」 理賠從寬認定公告
Jul 21, 2026

近期受颱風影響,部分國際航班延誤或取消,導致旅客返國行程受阻,須滯留海外並增加交通及住宿等費用。

 

為維護保戶權益,本分公司依據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115 年 7 月 17 日就新版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所發布之釋疑,針對 115 年 4 月 1 日(含)起適用之新版個人海外旅行不便保險「旅程更改保險」有關旅程末段滯留海外之理賠,將採取有利於被保險人之從寬認定方式辦理,並溯及適用於 115 年 4 月 1 日(含)以後發生之符合保單承保範圍案件。

 

理賠認定方式

一、可提供原預定旅程最後一日住宿費用證明者

如被保險人因颱風等保險事故致旅程最後返國行程受阻,得以原預定旅程最後一日之住宿費用單據(如飯店收據、發票等)作為原預定住宿費用基準,並以該金額加計20%,作為滯留期間每日住宿費用之理賠上限。

如住宿費用為多人共同入住且無法區分個別金額者,將依實際入住人數按比例計算。

 

二、無法提供原預定住宿費用證明者

如全程未安排付費住宿,或無法提供原預定住宿費用相關證明(例如住宿親友家),則依保單條款約定辦理,每人每日交通及住宿費用合計仍以新臺幣2,000元為給付上限。

 

申請理賠應備文件

申請理賠時,請檢附以下文件:

•      航班取消、延誤或其他保險事故相關證明文件(需記載取消或延誤原因)

•      原訂旅程或返程行程證明

•      滯留期間實際支出之住宿、交通等費用收據或憑證

•      填寫理賠申請書

 

如因颱風等保險事故影響旅程,請妥善保存相關證明文件及費用單據,以利後續理賠申請。本分公司將持續秉持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提供迅速、專業且貼心的理賠服務,陪伴您從容應對旅程中的突發狀況,安心返家。